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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启动15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021/8/11 16:53:35 次浏览

        根据《全区15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自治区范围内15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将于11日正式进入第一剂次接种阶段。9月2日至8日,将进入目标人群第二剂次接种阶段。

  15至17岁人群不分校内校外、常驻和流动,按照“属地管理、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均实施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目前,各级教育部门已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了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动员工作,并提前向学生监护人发放知情同意书。各县(区)政府也已做好15至17岁非在校人群摸底统计、动员组织和现场接种准备工作。

  下一步,各地将严格落实属地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根据辖区15至17岁在校学生分布情况,兼顾15至17岁非在校人群,因地制宜采取以集中接种(学校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或大型临时方舱接种)为主、社区分散接种为辅的模式开展目标接种工作,农村偏远地区目标人群可就近分散接种。临时接种点均设立接种等候区、健康询问评估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区、疫苗储存区,确保接种流程合理,衔接工作有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要强化医疗应急救治保障,临时接种点必须做到“四有”,即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

  我区要求,要科学合理安排接种时间,采取分年级、分班级、分区域、分时段接种方式,严密做好现场接种组织,严防人员聚集拥挤。接种工作人员要针对未成年人群特点,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和接种后留观要求,规范接种组织实施,确保接种安全。接种完成后,要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登记和报告。同时提醒家长,学生接种时需由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