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正式印发《全区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12-14岁人群将于8月18日-24日集中开展第一剂次接种,9月9日-15日,集中开展第二剂次接种。
方案指出,自治区范围内12-14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不分常住和流动,均实施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8月11日-17日,是动员准备阶段,将统一完成组织动员、人员培训、接种点设置、医疗保障等相关工作。
方案要求,教育部门要及时制定校内目标人群组织动员工作方案,组织各级教育部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信息化等多种方式,做好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动员,提前向学生监护人发放知情同意书,提前告知监护人下载“金苗宝”App填写个人信息生成二维码扫码接种,或由学校组织提前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录入等工作,同时要做好小升初12岁年龄组的疫苗接种衔接工作。要积极开展疫苗接种科普宣教,引导学生及其监护人正确认识疫苗接种,消除接种顾虑。县(区)政府要及时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负责做好12-14岁非在校人群摸底统计、动员组织和现场接种工作,引导适龄人群在所在社区接种点接种。
方案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根据辖区12-14岁学生分布情况,兼顾12-14岁非在校人群,因地制宜采取以集中接种(学校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或大型临时方舱接种)为主、社区分散接种为辅的模式开展目标接种工作,农村偏远地区目标人群可就近分散接种。临时接种点应设立接种等候区、健康询问评估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区、疫苗储存区,确保接种流程合理,衔接工作有序。为防止人员聚集,要分散设置足够数量的接种台、留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配足配齐预防接种人员,抽调专业人员成立接种工作队,专门负责12-14岁人群接种工作;要着重强化医疗应急救治保障,临时接种点必须做到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绿色通道的“四有”保障要求。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疫苗接种知识、接种流程、接种后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心因性反应处置知识宣传科普,减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风险。
方案要求,要科学合理安排接种时间,采取分年级、分班级、分区域、分时段接种方式,严密做好现场接种组织,严防人员聚集拥挤。接种工作人员要针对未成年人群特点,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和接种后留观要求,规范接种组织实施,确保接种安全。接种完成后,要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登记和报告,如有预防接种证,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证上,无预防接种证的,出具接种凭证,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的管理。学生接种时需由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留观区域设置要尽量分散、开阔,保证30分钟留观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