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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服务流程,实现精准帮扶——《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手册》解读

2021/9/25 9:03:10 次浏览

  日前,《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手册》发布的消息受到业内广泛关注。2019年1月以来,国务院安委办组织专家对全国53个危化品重点县开展了五轮专家指导服务(第六轮服务正在进行中),各地也参考此模式组织开展了省级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但实践中,一些监管部门和企业对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认识不清、方法不明的情况。对此,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协调组办公室负责人、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总工程师程长进近期结合《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手册》,对部分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焦点一:“指导服务就是替企业查隐患吗?”

  程长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坚持“集中指导”与“持续帮扶”相结合。“集中指导”可以理解为组织专家团队利用一周的时间,在一个重点县通过对企业的检查、对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评估,通过对查出问题的反馈讲评及线下培训,达到“检查一家、警醒一片、提高一批”的作用。“持续帮扶”,即通过线上培训、每日答题、组织交流、培育示范县、树立标杆企业、推广最佳实践等形式开展。

  专家指导服务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专家的“传帮带”,开展导师型服务,为地方专家、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示范指导服务过程,传授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的思路方式,带动本地专家一起提升服务水平,帮助企业学会查隐患、提措施、抓整改,从而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提升政府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升各地方专家隐患排查能力,从而压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级重点工作在各地区落地落实,形成一支能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日常技术支撑和定期协助其开展指导服务的地方专家队伍。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查隐患的能力,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地方专家查隐患的能力,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评分细则》(手册附件8)中,将企业自查自改与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地方专家复查作为重要的评分内容。又如在促整改方面,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时,手册要求企业对于暴露出的隐患问题要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的改进措施。如果企业对原因分析不透,提出的改进措施不具可操作性,专家要与相关企业人员进行讨论后,提出建议供企业补充完善。

  焦点二:“指导服务工作流程能不能形成模板并固化下来?”

  程长进:手册第三章明确了集中指导工作流程,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召开预备会、现场指导、资料整理与讨论、反馈讲评、隐患整改复查等。由于持续帮扶个性化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持续帮扶。

  指导服务工作开展能否切合所服务重点县的安全生产现状,深入剖析企业与政府存在的问题,前期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在开展集中指导服务工作前,监管部门要收集重点县企业基础信息与相关资料,调研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并依据当前安全生产要求与企业安全状况编制指导服务方案,制定集中指导计划,调整完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调配所需专业的专家。

  在指导服务过程中,要按照现场指导、组织专家讨论、整理资料、形成企业报告与总报告、开展问题反馈分析、线下线上培训、督促整改闭环等工作流程进行。为了发挥现场指导服务效果,手册建议企业现场指导采用“首次会+现场剖析检查+末次会”的工作模式。为了提升企业陪检人员的专业水平,手册建议专家就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建议以及企业安全管理需要提升的方面,与陪检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企业能理解导致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避免隐患整改不彻底或类似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提高地方专家的业务能力,专家组要有意识地带领地方专家,逐步参与到指导服务工作中来,使地方专家通过观摩学习,熟悉检查思路、检查方式,掌握如何开展深层次隐患排查。

  焦点三:“除了帮企业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外,指导服务对政府部门落实重点工作有哪些帮助?”

  程长进:对政府开展指导服务是专家指导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评估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掌握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短板不足,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提升地区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手册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综合指数评价体系》构成进行了说明,即由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权重50%)、上一轮重大隐患与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权重15%)、行政处罚情况(权重15%)及安全事故情况(权重20%)构成,对每一项内容如何评价及赋分原则给出了具体说明。

  其中,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评分细则》(手册附件8)进行评分。第一轮指导服务开展前,还要结合当前的工作要求,对评分要点进行细化。比如,第六轮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主要评分内容包括三年行动任务攻坚情况、“三项整治”落实情况、企业自查与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本地专家复查执法情况、重点县“三个一”建设情况。

  上一轮重大隐患与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主要是对上一轮查出的企业重大隐患与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复查时专家确认的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数计算整改率。整改率赋分原则是:整改率在50%以上的,按整改率百分比折分,50%以下得分为0。

  行政处罚情况,评估的是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年内对企业开展的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情况。以上报系统中的行政处罚率为基准,全年执法次数大于12次(含)的、半年执法次数大于6次(含)的,按行政处罚率百分比折分;全年执法次数小于12次的、半年执法次数小于6次的,行政处罚率得分为0。安全事故情况,根据重点县当年发生的事故情况扣分。

  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综合指数评价要达到指导推动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打击整治、本地化专家队伍建设、区域化工实训基地建设的目的,并针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评分与企业指导发现的突出问题,编制“一县一策”,指导推动重点县全面实施“一县一策”集中攻坚,立足实际探索重点工作突破创新路径。

  焦点四:“能否提供专业的安全检查表?”

  程长进:为指导专家与企业更加精准地开展隐患排查,手册按专业分类列出了安全综合检查要求。安全综合检查内容的基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由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装置运行(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应急与消防等6个专业检查表及重点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检查表构成。

  考虑到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手册还编制了精细化工、新型煤化工、罐区(库区)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同时,对检查表中各检查项的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方式都作了说明,尤其明确了多种检查方式,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手册所列出的检查内容仅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最低要求,是为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指明重点工作落实与隐患排查的方向和方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与企业还应结合当地安全监管与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对评估与检查内容进行调整细化。

  焦点五:“能否更详细解读一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程长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颁布已有4年。该标准不仅对20条重大隐患进行了定义,还提供了判定依据,但其中仍有部分涉及制度与执行方面的重大隐患判定难以准确把握。手册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在各种检查中提炼出的判定原则为基础,形成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家判定参考建议》(手册附件5)。其中,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等条款在何种情形下判定为重大隐患进行了解释,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