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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安全检查7个应当注意的地方

2015/6/11 8:58:19 次浏览

    化工专家在对企业生产工艺装置的安全缺陷程度实施现场检查时,应从厂房、工艺、管线、防爆、自控、地沟、应急池等七个方面进行重点关注,深入现场帮助企业减少或避免生产工艺装置的安全缺陷,确保化工生产工艺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关键做好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置的安全缺陷“七防”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企业生产工艺装置的本质安全度。

  防厂房安全设计上的先天缺陷

  1安全出口要求

  化工企业的厂房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两个出口大于5m,每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甲类厂房,每层面积<100m2,同一时间生产人数≤5人,乙类厂房,每层面积<150m2,同一时间生产人数≤10人,丙类厂房,每层面积<250m2,同一时间生产人数≤20人,丁、戊类厂房,每层面积<400m2,同一时间生产人数≤30人,可设一个出口)。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甲类:一、二等级,单层30m,多层25m;乙类:一、二等级,单层75m,多层50m;丙类:一、二等级,单层80m,多层60m;三等级,单层60m,多层40m。

  2疏散楼梯要求

  厂房的疏散楼梯最小净宽≥1.1m,厂房的疏散走道最小净宽≥1.4m, 厂房的疏散门最小净宽≥0.9m。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楼梯间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物储藏室、垃圾场;不应有障碍物。

  3附属用室要求

  其《建规》和《石化规》的要求是:

  《建规》要求:

  a、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b、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防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与其他部分隔开;

  c、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耐火等级二级,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丙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2.5h不燃烧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1个独立出口;

  d、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用防火墙隔开。

  《石化规》要求:

  a、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和生活间,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并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并宜位于甲类设备,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b、应符合——控制室、变配电室在底层,也可放在二层或更高;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场所,室内地面应至少高出室外地坪0.6m;

  c、室内不得安装可燃气体一次分析仪。

  4工艺管道要求

  管道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物料性质选用合适材料,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管道应设安全阀、爆破片,输送可燃物料并有可能产生火灾蔓延的放空管和管道间应设置阻火器、水封等阻火设施,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管道,应采用隋性介质置换和保护,具有易燃易爆的工艺管道宜集中布置,采用露天或敞开式建构筑物,跨越道路的管道支架,净空高度≥4m(《建规》),净空高度≥5m(《石化规》)。长距离输送的管道(尤其是供热管道)应采用膨胀弯,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管道横穿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在公用工程管架上温度高的管道布置在上层,液化烃、腐蚀介质管道布置在下层。

  5厂房泄爆要求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面积: A=10CV2/3,V——厂房的容积,C——厂房容积为1000m3的泄压比:氨≥0.030,木屑、煤粉≥0.055,丙酮、汽油、甲醇,乙烯≥0.160,乙炔≥0.200,氢≥0.250。

  泄爆材料是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易于泄压的门、窗(不应采用普通玻璃);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质量<60kg/m2,屋顶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泄爆方向,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

  6作业场所防爆要求

  散发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面板;顶棚平整、避免死角,上部空间通风良好。

  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等积聚的措施,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防生产工艺措施的可控缺陷

  在防工艺缺陷上,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注意负压生产中,添加触媒和少量助剂,采用漏斗放料,当考克或阀门打开时可漏入空气;二是在负压排气中,注意排气管串联某一台设备停用中,会产生误开、误关情况;三是间隙反应的反应釜,共用一个处理装置,蒸汽加热时缺少减压措施,用压缩空气压送易燃液体;四是在采用移动式抽料时,负压从桶中抽料,蒸馏溶剂回流过程中,缺少泄爆措施;五是液氯气化时,采用蒸汽直接加热,从气瓶中向系统中通液化气体,缺少止逆装置;六是输送易燃气体、液体的管路缺少止逆装置,易燃气体排空管道缺少阻火器。

  防管线连接接地可靠性缺陷

  1管道连接

  化工生产管道连接,要注意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管道,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采样管道,不应引入化验室。

  如氢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管道上应设放空管、取样口和吹扫口,宜架空敷设,室内不应埋地和敷设在地沟中,穿墙处应有套管,用不燃材料填塞,不得穿越不使用氢房间和其它辅助用房,管道和汇流排及其连接的气瓶均应互相跨接和接地。

  如氯气管道:管道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漏;定期清理管道内的反应生成物;管道连接垫料应选用石棉板、石棉橡胶板、氟胶料、浸石墨的石棉绳,严禁使用橡胶垫;钢瓶出口管应采用透火处理的紫铜管,贮罐输入或输出管道,应安装两个以上截止阀门。

  如氯乙烯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不应穿过非氯乙烯生产使用的建筑物;不应靠近热源敷设;氯乙烯管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缆和电线;与道路路面垂直净距不小于5m。

  2电器接线

  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小的环境,易燃物比重大,线路在高处架设,易燃物比重轻,电气线路在低处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用非燃材料严密堵塞。在1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在1区、2区应采用钢管配线,采用铜芯线;Dg25mm以下的钢管螺纹旋合不应少于5扣。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水平距离>1.5倍杆高,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可适当减少距离。

  3爆炸性气体环境接地

  正常情况下不需接地,而在爆炸环境中仍应接地;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接地干线在不同方向上不少于2处接地。

  4火灾危险环境

  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在火灾危险环境中,不应使用电热器;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线路,应采用电缆或橡套软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接地干线应不小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防气体粉尘爆炸措施的缺陷

  在防爆车间一般有2个环境:一是爆炸性气体环境;二是爆炸性粉尘环境。

  1爆炸性气体环境

  在大气条件下,易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闪点≤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物料操作温度高于闪点,可燃液体可能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一般分3个区:O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其释放源有连续释放源:长期释放或短时间频繁释放的释放源——O区;第一级释放源: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1区;第二级释放源:正常运行时不会释放——2区。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分级:级别IIA≥0.9或>0.8,IIB0.5<MESG<0.9或0.45<MICR≤0.8,IIC≤0.5或< 0.45。

  按引燃温度分组:T1 450<t,T2 300<t≤450,T3 200<t≤300,T4 135<t≤200,T5 100<t≤135,T6 85<t≤100。  按防爆电气分类:有隔爆型(d)、正压型(p)、增安型(e)、充油型(o)、本质安全型(ia、ib)等五种,具体参数可参考有关《旋转电机防爆结构选型》、《低压变压器类防爆结构选型》、《低压开关和控制器类防爆结构选型》、《灯具类防爆结构选型》《信号、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防爆结构选型》等规定要求。

  2爆炸性粉尘环境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偶尔出现爆炸性粉尘的环境。其爆炸性粉尘种类有三种:一种可燃性导电粉尘;二种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三种可燃纤维。

  其防范措施:建筑物内部宜以厂房为单位确定范围,符合电气设备最高允许表面温度,(如引燃温度组别为T13,无过负荷时<120℃,有过负荷时<110℃);所有的电气设备应设专门的接地线。但要注意三种不防爆现象:

  一种,存在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汽和易燃物质的粉尘,其泄漏后与空气混合能达到爆炸极限范围内;

  二种,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混合气体的火花、电弧和高温。电气设备产生火花、电弧和高温等;

  三种,存在敞开式电器:如拉线开关、闸刀开关,车间配电盒、箱、柜为非防爆型,行车、吊笼电机为普通型,配套的电机不防爆(油泵电机)等。

  主要原因是电器安装不规范:未整体穿管,电机接线穿管处未用防火泥堵塞,电缆架桥、线缆穿墙处未堵塞,电风扇或排风扇不防爆,电子计量称安装,移动电器:应急灯充电开关为照明插座,自动监控系统的电器不防爆,临时照明灯等。

  确本质型安全系统电路和非本质型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接触,接触点产生电弧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防工艺技术自控的可行缺陷

  1安全联锁装置

  企业是否针对存在易燃介质,反应过程为加热、放热,液体的气化温度低于工作温度,反应过程中体积膨胀的装置,低温反应条件等五种情况,安装易燃易爆反应装置、蒸馏回收装置、贮存装置和超温、超压等安全联锁装置。

  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可燃气体爆炸下限<10%;上、下限之差>20%的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指H2S、HCN、Cl2、CO、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规定在生产、使用、储运设施的2区内,有以下三种情况必设:

  一种,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泄漏后可燃气体能达到LEL25%,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种,有毒气体中含可燃气体,泄漏后有毒气体达到最高容许浓度,而可燃气体不能达到LEL的25%,应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三种,既属可燃、又属有毒气体,只设有毒气体报警仪;两种同时存在,则同时设置,报警信号传至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布置于下风侧,室内水平面半径:7.5m;室外:15m)。  有毒气体检测仪设点要求,其距释放源:室外<2m;室内<1m,采用固定式,测点设定,压缩机、泵,采样口、排液口,不正常时可释放气体的设备、法兰、阀门组。安装高度,比空气重:距地坪0.3-0.6m;密度>0.97kg/m3(标态);比空气轻:宜高出释放源0.5-2m;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留有不小于0.3m净空。

  3泄压排放装置

  安装安全阀的设备要求:顶部操作压力>0.07MPa的压力容器;顶部操作压力>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的出口,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应安装事故紧急排放设施:甲、乙、丙类设备,紧急排放系统的安装。

  安全阀: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是储罐或容器;泵的安全阀泄放管是泵的入口管道、塔或容器;可燃气体、火炬或其它安全泄放设施,是泄放后可能立即燃烧的气体、液体,冷却后放空可带有腐蚀液滴的可燃气体是分液后至火炬。

  排放装置: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抽送至储罐、火距,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防地沟安全措施不力的缺陷

  装置内的电缆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或含有可燃液体的污水进入沟内的措施。电缆沟通入变配电室、控制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

  检查时应注意架桥内孔、洞不堵塞,比重大于空气的易燃气体积聚于低洼处;敞口离心机分离溶液;从反应釜底部快开阀门排放残渣、物料;临时用管吸料,管口敞口,料桶不盖。

  防应急池水容量不足的缺陷

  应急池是收集事故废水的地表、地下水池。包括:消防灭火用水,部分设备应急排放废液(物料)。

  应急池大小:经计算确定、按消防灭火时间、消防用水量等确定《石化规》规定消防用水量(L/S):石油化工企业中型100~300、大型300~450,炼油企业中型150~230、大型230~300,合成氨中型90~120、大型120~150。

  按延续供水3h计算《建规》:按厂房体积确定用水量:甲、乙类一、二级厂房 10~35L/S;丙类一、二级厂房10~40L/S;丁、戊类一、二级厂房10~20L/S。

  火灾延续时间:甲、乙、丙类液体储罐4h;可燃气体液体储罐3.0h;甲、乙、丙类仓库3.0h;甲、乙、丙类厂房3.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