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财政厅聚焦重点和关键环节,分两批紧急拨付近1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阻击战。
为保障应急抗疫物资,自治区财政厅据实安排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支持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向关口单位紧急调拨储备物资,严防外来输入。保障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备足疫情防护物资,防止院感,确保疫情防控战斗力;切块下达补助资金,由市、县(区)统筹用于疫情防控最急需、最吃紧的地方。先行预拨涉疫废弃物处置补贴资金,督促市、县(区)补助资金直达处置企业,支持企业从快从严规范处置涉疫废弃物,确保不留死角,坚决消除垃圾次生传播风险,筑牢基层综合防控堡垒。
据了解,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作为全区唯一定点救治医院,为全力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全院腾空停诊,医疗收入大幅下降,运转困难与救治设备不足等问题渐显。自治区财政厅统筹整合预算内资金3496万元,全力保障该医院正常运转、医护人员轮转隔离期间的食宿、院感防控及重症急救抢救设备采购等,共同守护患者的健康安全。
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调拨的物资采购资金据实结算;对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需求资金结合支出方向全面审核、准确测算、应保尽保。在分配资金时,规范流程、科学测算。要求各部门(单位)和市、县(区)必须履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分类分账管理,依法依规公开,实行跟踪问效,坚持专款专用,切实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