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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留住一线员工 中石化或将恢复劳务工转正制度

2015/8/14 9:32:30 次浏览

   化工707新闻网讯:
  在北京某加油站工作了十年的金小叶,是一名优秀的加油站站长,先后获得“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劳动模范”的称号。尽管如此,她仍然不属于中国石油(601857)化工集团公司(下称中石化集团)的正式员工编制,而只是一名劳务派遣制员工(下称劳务工)。不过,今年她有可能成为中石化集团的正式员工。

  8月12日,一份中石化集团2015年《关于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的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在微信圈流传。

  这份印发于7月3日的《意见》称,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务工,按照规定程序调整为劳动合同制员工或者短期合同工,纳入合同制员工或者短期合同工体系管理。

  中石化集团的用工分为正式员工和市场化用工,后者即为劳务工,这种用工形式一直存在于中国国有企业。

  近年来,国资委对央企,尤其是资源、能源类央企的工资总额进行严格限制,加之油气公司管控成本的需要,三大油气公司一直在严控用工总量。大量聘请人工成本较低的劳务工,是国有企业控制成本、突破用工编制的重要方式之一。

  油气企业的劳务工大多为一线员工。油田公司中的物探队、钻井队大多属于劳务派遣序列,物探、工程技术、采油员等工种由劳务工承担,在销售公司,劳务工多为加油站加油员。
 以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为例,该公司有7000余员工,正式员工不到3000人,劳务工占总用工数的55%左右。

  恢复上述制度“对于劳务工来说,是一个大好消息”,中石化北京石油企业文化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闻记者,已经收到上述文件,“下一步,销售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细化相关规定。”

  据《意见》内容显示,劳务工调整范围和条件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相应奖项的派遣工,以及在重大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派遣工。

  第二类是从事主营业务关键岗位或者主体岗位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本职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派遣员工,需要在规定岗位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且岗位有需要。

  第三类是在直属企业业务能力优秀的员工(比如获得直属企业级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如果单位有适于其从事的岗位且岗位需要的,可参加相关岗位的竞聘,之后调整为合同工。

  这一文件尚未传达到中石化集团所有下属企业。新闻记者致电中石化集团旗下最大油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的胜利油田,宣传部表示尚未收到《意见》。“如果消息属实,员工会沸腾的。”胜利油田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称。

  中石化集团此前印发过类似文件,但在2011年4月傅成玉任职中石化集团董事长之后,这一文件被废除。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中石化集团共有106万员工。2014年,这一数字降到92.7万。

  中石化集团前任董事长傅成玉曾公开表示,2011年,北京加油站的加油员月收入在1300元左右。岳阳石化工作十年的大学毕业生,最高工资3200元,一般工资在2600元左右。

  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一工资水平至今没有太大变化。北京地区位置较好的加油站员工的工资会在3000元左右。

  去年下半年以来,油价断崖式下跌,给油气公司经营与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2015年一季度,中国石化(600028)净利润为16.9亿元,同比下降87.5%。

  为了度过“寒冬”,三大石油公司取消了效益工资、奖金,施行更加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中石化胜利油田一位员工曾对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月收入仅800元。这为中石化集团节省了用工成本的同时,也埋下了隐患。“这点收入,根本留不住人。”中石化某销售企业内部人士表示。

  要留住一线员工,恢复劳务工转正制度成为选择。“在石油公司经营处于低潮的情况下,这样的举措很重要。”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上述《意见》中的“转正”门槛不低,“但是对于广大的劳务派遣工而言,有了努力的希望和目标。”

  新闻记者注意到,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并表示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规定比例。2016年1月将是最后期限。

  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中石化集团新闻宣传部,截至发稿时未能获得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