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吊白块
掺入了甲醛次硫酸氢钠的腐竹
化学名称为甲醛次硫酸氢钠,它原本是染色技术上使用的工业用化学品,严禁在食品中使用。不法商贩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是利用其分解产生的甲醛具有增加食品弹性、亚硫酸具有漂白食品的作用,使馒头增白,且有筋力、弹性和韧性。但是用后会有相当一部分甲醛以及亚硫酸残留在食品中。甲醛刺激神经,而且具有强致癌性:亚硫酸盐会破坏维生素B1,影响生长发育,易患多发性神经炎,出现骨髓萎缩等症状,具有慢性毒性和致癌性。
NO.2 3,4-苯并芘
3,4-苯并芘可通过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诱发癌症。离我们最近的3,4-苯并芘是香烟烟雾,其次就是厨房油烟。烧烤和熏制食品,烤羊肉串和炸油条时,冒出的油烟里附带大量的3,4-苯并芘,羊肉串和油条上也有这种强致癌物。在烤糊的食品中,3,4-苯并芘的含量比普通食物增加10-20倍。尽管如此,只要我们注意炒菜时不要让油温过高,注意厨房通风、及时启动油烟机等,就能够阻止3,4-苯并芘的产生。
NO.3 化学合成色素
食用色素分天然色素和化学合成食用色素。合成色素即人工合成的色素,其优点是着色力强,色彩多样,但它有一个大缺点,即具有毒性(包括毒性、致泻性和致癌性)。这些毒性源于合成色素中含有砷、铅、铜、苯酚、苯胺、乙醚、氯化物和硫酸盐,他们对人体均可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NO.4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主要是指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是一种白色不透明结晶的化工产品,外观极似食盐。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亚硝酸盐中毒发病急速,一般潜伏期1-3小时,中毒的主要特点是由于组织缺氧引起的紫绀现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可因呼吸衰竭死亡。亚硝酸盐可能被添加的主要商品种类:卤制品、烟熏品、肉(病死类)、火腿肠、烤肠、熟肉等,尤其能使腊肉表面光滑,色泽光亮:猪头肉新鲜、弹性好:熟鸡肉质变嫩、外皮变黄。
NO.5 双氧水
双氧水也称过氧化氢溶液,是无色无味的液体,添加到食品中起漂白、防腐和除臭等作用。不法食品加工单位通常会将发霉水产品经双氧水浸泡处理后漂白出售。工业双氧水含有砷、重金属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在食品中添加后,残留物会危害食用者的健康。双氧水可能添加的主要商品种类:虾仁、待遇、鱿鱼干、海蜇、白斩鸡、牛筋、牛肚、鸭鹅掌、花肠、猪皮、饺子皮、馄饨皮、开心果、果仁、果脯等。
NO.6 二氧化硫
经二氧化硫熏制后的食品
硫磺在燃烧时可产生二氧化硫气体,具有漂白保鲜等作用,可使食物表面色显得白亮、鲜艳。熏制过程中易残留,遇到高温时会产生亚硫酸盐、焦亚硫酸盐、低亚硫酸盐等。具有很好的漂白、抗氧化、防腐等作用。人体长期摄入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等会破坏维生素B1,具有慢性毒性。如果长期食用硫磺熏蒸的食品,会造成肠道功能紊乱,从而引发剧烈腹泻、头痛、损害肝脏,影响人体营养吸收,严重危害人体的消化系统健康。
NO.7 瘦肉精
瘦肉精也称盐酸克仑特罗。人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会出现急性中毒、心悸、四肢肌肉颤动、手抖甚至不能站立、头晕、乏力等症状。因此,在购买猪肉时要拣带些肥膘的肉,颜色不要太红。
NO.8 甲醛
甲醛俗称福尔马林,防腐能力特别强,五万分之一的比例即可抑制细菌生长。甲醛属于剧毒化学物质。有强致癌作用。是国家严禁使用的化学物质。如果长时间吸入低浓度的甲醛,会产生食欲不振、头痛、失眠无力、手指震颤、视力减退等症状,并影响肝肾。
NO.9 片碱
经过工业氢氧化钠的食品
俗称工业用氢氧化钠。要想使牛百叶、鱿鱼、海参这些东西发起来显得鲜亮饱满,就必须加入多种水发剂,它就是片碱。工业用氢氧化钠、双氧水的汁毒机理是一样的,它也是一种强的腐蚀剂,也会对消化系统产生大的腐蚀作用;甲醛则能让蛋白质凝固,还具有储蓄性,天天吃,吃得多了,会存在身体里面,储蓄到一定的浓度,就会发生一系列的中毒现象,甚至致癌。
NO.10 亚硫酸盐
亚硫酸盐超标的黄花菜
亚硫酸盐是在传统加工行业广泛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具有显着的抗氧化作用,还可以对食品起漂白和防腐作用,使食品保持鲜艳的色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如果未能严格控制添加量或注意工艺上的合理控制,可能导致亚硫酸盐的残留量超标,影响食用者的身体健康。